一、主要经验做法

  近两年,烟台市财政部门坚持引导制造业企业加强技术改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统筹财政资金,为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提供了坚实资金保障。

  (一)支持制造业规划设计,完善资金管理制度。一是做好制造业发展科学规划和顶层设计,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支持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为我市设计《<中国制造2025>烟台行动纲要》,为今后一段时间烟台市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指引发展方向;二是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大政策支持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印发了《烟台市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细化了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促进制造业企业提档升级的工作措施。

  (二)支持院地合作,为制造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2016年,积极支持高等院校、央企与地方政府合作,建立技术研发或创新平台,其中安排500万元支持北京科技大学成立烟台工业技术研究院;安排500万元支持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共建山东先进制造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安排700万元支持广智微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烟台市人工智能和机器人产业园;安排500万元支持与工信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共建国家机器人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加快地方与高校间的科技与成果转化、打造高端人才培养、打造高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为全市制造业提供创新动力、智力支撑。

  (三)设立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新。先后投入6000万元,参股2支省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发起设立1支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截至目前,两支引导基金子基金累计投资项目14个,总投资额1.2亿元。其中,参股设立的原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重点支持了三和新能源、隽秀生物、同兴实业、毅康科技、海格尔信息技术等5家烟台市当地企业项目,涵盖高端技术零备件制造、工程生物医疗器械、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研发、交警信息化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同时开展基金项目库建设,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子基金项目库已入选企业450家,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子基金项目库已入选单位8家、成果转化项目18个,供基金管理公司遴选项目时参考。

  (四)筹措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2015—2016年,安排“8515工程”企业技改及新一轮技改补助资金1615万元,全市38户骨干工业制造企业获得了资金补助,吸引企业、银行等社会资金19亿元用于升级改造生产设备,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安排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1.15亿元,78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两化融合、智能制造项目获得支持。

  (五)设立过桥资金,努力改善企业融资环境。

  一是为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2011年市级设立了规模为1亿元的信贷周转资金,并委托烟台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运作和管理,为烟台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发展前景良好、流动资金周转暂时出现困难的企业(主要指中小制造业企业)按期还贷续贷提供垫资服务。该政策实施以来,信贷周转资金累计办理业务389笔,发放资金32.8亿元,其中,2017年1-6月,为减轻中小制造业企业融资压力,市信贷周转资金办理业务31笔,发放资金2.04亿元,有效地防止和化解了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帮助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的企业按时归还到期贷款。二是设立“烟台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风险补偿资金承担不良贷款比例最高40%,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上限300万元,同时对通过科技信贷业务贷款的企业在按期还本付息后,按照贷款本金的1%给予信贷补贴。截至目前,共有38家企业获得41笔银行放款,累计放款额度2.2亿元。

  二、下一步支持措施

  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政策的同时,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通过资金支持、基金引导和落后产能退出等措施,推进加快制造业加快转型升级。

  (一)加大支持先进制造业转型创新力度。2017年紧紧围绕创建先进制造业名城,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进一步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等中心工作,梳理整合现有各项政策资金,为先进制造业名城建设和创新驱动战略提供资金保障。重点在打造工业城市品牌、提升产业支撑力、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升工业承载力和强化服务保障能力等领域,支持企业项目引进、技术改造、产学研合作、技术创新,努力放大财政资金乘数效应。

  (二)积极推动引导基金实质运作。目前,我市在制造业领域拟发起设立烟台市工业转型升级投资基金和节能投资引导基金两支基金,并在专家评审、尽职调查、公开公示及入股谈判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下步将配合产业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建立参股子基金投资项目库,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先进制造业工业转型升级和节能领域,通过基金与企业的有效融合,着力发展一批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一批龙头型、旗舰型企业集团,引导制造业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劲动力。

  (三)支持实施低效落后产能退出。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产能过剩行业加强统筹控制,科学预判经济发展趋势和市场规模,把住源头,严控产能过剩行业投资,严格控制增量,统筹各级工业提质增效等相关专项资金,对地方化解过剩产能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给予奖补,防止出现落后产能和新的产能过剩。

  (四)建立多元化投入渠道。针对不同科技项目和人才团队的特点,转变政府资金投入方式,采用“投、贷、补、奖”等多种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科技创新。“投”,指股权投资,在利用好现有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基础上,针对带重大项目来烟创新创业、现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或按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需要的顶尖人才(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经评审认定,给予直投股权投资支持,“贷”,指科技信贷,通过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和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积极发挥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作用,完善政银企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不断扩大银行机构参与数量和信贷投放规模,进一步提高“科信贷”业务覆盖面和受益面。“补”,指事后补助,主要分为“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共享服务后补助”三种,对成果转移转化和企业研发投入等进行后补助。进一步提高补助额度,扩大补助覆盖面,让更多企业共享研发创新带来的收益。“奖”,指奖励,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的单位按标准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能够在我市实现转化的,再给予一定资金支持,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获奖者择优给予资金奖励,支持优秀科研成果不断涌现。

来源:财政部山东财政新闻联播

http://www.mof.gov.cn/xinwenlianbo/shandongcaizhengxinxilianbo/201708/t20170815_26730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