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鼓励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17号)、《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财企〔2014〕28号),决定组织申报湖南省2016年第一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引进总部型企业项目;

(二)剥离移动互联网业务企业;

(三)移动互联网产业园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四)移动互联网高端人才创业项目。

    详细要求请进入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hnjxw.gov.cn)和湖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hnczt.gov.cn)通知公告栏仔细阅读《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2016年第一批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申报单位条件

    湖南省境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湖南,且符合申报范围各类别中的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通知》)。

三、申报材料

    本专项资金申报既要网上申报,也要书面申报。网上申报请登录《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中《专项资金申报系统》(网址:http://61.187.56.42:8080/sqgc/login.xhtml)或《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网址:http:/220.168.30.70:28889/mainPage.jsp)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书面申报资料请按《通知》要求提交。

四、申报程序

1、中央在湘企业项目由其在湘一级单位直接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2、省属企业项目由省直主管部门初审并向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申报。

3、市州及试点县项目经本级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出具资金申请文件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

4、省财政直管县市项目经县市经信、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后,出具资金申请文件上报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同时抄送当市州经信委和财政局。

五、申报要求

    网上资料和纸质文件上报到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20日(采用邮寄方式报送资料的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号;邮编:410004;

政策咨询和资料受理:宋虹、单华(电话:0731-88955461、88955538;

电子邮件: hnjxwrjc@163.com);

 

省财政厅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邮编:410015;

政策咨询和资料受理:刘天学(电话:0731-85165299);

监督电话:省经信委纪检监察室,0731-88955382;

省财政厅纪检监察室:0731-85165722;

《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使用咨询请致电0731-88922633;

《湖南省财政企业项目资金管理系统》使用咨询请致电0731-85165438。

(《通知》详见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