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现场
2015年12月12日,由湖南省律师协会主办,湖南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承办,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长沙市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长沙中小企业挂牌上市孵化基地协办的“湖南企业挂牌上市规范重组有关财务税务问题专题研讨会”在长沙枫林宾馆隆重举行,本次会议吸引了260多名从事金融证券法律服务的律师以及拟挂牌上市企业的高管、投资机构代表等参与。
为帮助从事相关业务的律师掌握注册制改革中的财务、税务知识,省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朱志怡做了《湖南金融证券律师面临形势及行业交流规划》演讲。会上,主办单位邀请了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两位专家袁丰先生、胡型女士分别系统性地介绍了最新政策下的《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热点财务问题》及《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要税务问题》,旨在共同研究注册制改革后的财务规范及依法避税问题,以共同防范执业风险。
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组织了部分会员单位、投资机构代表参加了本次学习,与会者既围绕资本市场上市、并购、重组财务进行了深入探讨,又对投融资风险控制、新三板业务展开了法律、财务、投资经验的实战交流。
据悉,股票发行、债券发行即将进行注册制改革,监管部门对上市财务审核将更严厉。
2015年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 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草案明确,在决定施行之日起两年内,授权对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度。2015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简化企业债券审报程序,加强风险防范 和改革监管方式的意见》,根据该文,未来相关部门将简化企业发债申报程序,精简申报材料,提高审核效率,经过第三方机构对信息披露完备性、充分性、一致性 和可理解性进行审核后可由发改委直接核准。根据上述制度设计,未来股票发行、债券发行过程中财务指标的硬性要求虽然更为宽松,但财务信息真实性的审核反而会更为严厉,未来企业股票、债券发行过程中一旦出现财务造假,监管部门对发行企业及其中介机构的处罚会更加严厉。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2015年也陆续颁布了《关于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第33号) 、《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 41号) 等规章制度,对企业上市、债券发行前的有关资产重组行为的税务问题进行了新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