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各市州金融办: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的若干政策意见》(湘政办发[2008]16号)、《湖南省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管理办法》(湘政金发[2009]3号)及《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精神,我办拟对2014年度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调整和充实,同时建立新三板挂牌企业资源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和充实2014年度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
  (一)对已列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业绩进行调查。请各市州金融办督促企业根据上市实际进展情况填写《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调查表》(附表1),并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由各市州金融办汇总后报省政府金融办。省属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直接报省政府金融办。
  (二)选报2014年新申报的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1、基本条件
  (1)企业是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可以在一年内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股本在1000万元以上;
  (2)生产经营的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
(3)具有较强竞争力和高成长性,发展前景好;
  (4)已经连续2年盈利且预计未来2年继续保持盈利;
  (5)能较好地遵守工商、税务、环保等法律法规,近2年无违法违规行为;
  (6)基本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运作规范,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企业及其高管人员无重大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2、须提交的资料
  (1)2014年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表(附表2);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4)与保荐机构签订的改制上市财务顾问协议或上市辅导协议;
  (5)保荐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证券承销业务资质的证书复印件。
  3、申报审批程序
  市州企业由各市州金融办组织申报,各市州金融办会同财政、经委、工商、税务等部门按照申报条件对企业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省政府金融办。省属国有企业经省国资委同意,直接报送省政府金融办。
  二、建立新三板挂牌企业资源库
  为鼓励和扶持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加快我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拟建立新三板挂牌企业资源库。
  1、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2)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4)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2、须提交的资料
  (1)《新三板挂牌企业资源库申报表》(附表3);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地税、国税登记复印件;
  (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3、申报审批程序
  市州企业由各市州金融办组织申报,省属国有企业经省国资委同意,直接报送省政府金融办。
  三、工作要求
  1、进入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和新三板挂牌企业资源库的企业才能享受省政府相关政策的扶持。
  2、申报进入新三板挂牌企业资源库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同时可申报省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
  3、各市州金融办接到通知后,要认真做好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及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调查和申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条件认真筛选,以正式文件将合格的企业资料报送省政府金融办,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上报资料电子版请发送至hnjrbqyssc@126.com,上报资料电子文档可在http://szfjrb.hunan.gov.cn/下载。
  联系人:刘敏、谭政
  联系电话及传真:0731-82212181,82212755
 

附件:

1、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调查表

2、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表

3、新三板挂牌企业资源库申报表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