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后资本市场将迎来一个大事件——“分道制”。历经三年的技术准备和方案论证,从10月8日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道制审核正式启用,并将对资本市场产生巨大影响。但有投行人士近日向《投资快报》记者表示,虽然分道制使交易程序变得更加便捷,但能够满足快速通道条件的项目实属小概率事件,交易主体是不是能撮合到一块去还有很多问题待解决。更多的受访投行人士认为,IPO停滞不前才是激发并购重组业务的诱因,实行分道制客观上起到对IPO起到分流作用。

  少数公司进入快速通道

  10月8日起,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将实施分道制审核,符合条件的并购重组申请,将可进入豁免审核或快速审核通道。业内部分观点认为,分道制的施行加快优质资产并购重组速度,是解决IPO堰塞湖的渠道之一。但分道制对企业间并购重组、尚在排队的IPO有什么实质作用呢?

  据悉,分道制是指证监会对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审核时,根据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诚信状况、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不同,实行差异化的审核制度安排,即将并购重组申请划分为豁免/快速、正常和审慎三条审核通道。

  今年9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透露,沪、深交易所完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的评价;证券业协会已公布了财务顾问执业质量评价方案,2012年度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评价工作即将完成。如果上述两项评价结果均为A类,且重组项目属于《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12部委《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立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9个推进兼并重组重点行业,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借壳上市的,将进入快速(豁免/快速)审核通道。

  《投资快报》记者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审核标准,依据上交所《关于配合做好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相关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状况”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类,a类列入豁免/快速审核类、b、c类列入正常审核、d类列入审慎审核;“财务顾问执业能力”评价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a类列入豁免/快速审核,b类列入正常审核,c类列入审慎审核;另外,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且未满规定期限的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不得列入豁免/快速审核。

  仔细阅读对纳入分道制的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的审核标准发现,这两项评价结果均为A类,且重组项目属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政策范围内,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不构成借壳上市的,才可以进入豁免/快速审核通道。

  有投行人士向记者表示,能够同时满足这些条件的项目实属小概率事件,“认定进入快速通道的行业很多并不是适合并购的领域,而且被纳入快速通道的企业盈利能力能否达到通道的标准也是一个问题。”

  重组多涉融资 分道制或分流IPO

  按照该名投行人士的说法,在分道制规定的快速通道九大受惠行业里,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六大行业都是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本身没有什么实际业务机会,即使是上市公司,现在的效益都不好,谁想并购其他企业都是比较困难的。“出台了这个规则后,只能让一部分的交易程序变得更加便捷,但是交易主体是不是能撮合到一块去,这不是程序问题能决定的。”

  更多的受访投行人士认为,IPO停摆才是激发并购重组业务的诱因,实行分道制客观上起到对IPO申请存量的释放作用,但实际意义有限。“规定豁免的情况,不仅要满足之前的信用业绩、行业规定,还要不涉及融资。但并购重组目前不涉及融资的很少,很多都是发行股票购买,所以实际意义更弱。”某投行人士表示。

  而在这次列入分道制的行业中,待整顿、产能过剩的现象也存在。上海当地一位大型券商钢铁行业研究员向记者表示,以钢铁行业为例,目前被纳入分道制的快速通道,但当前钢铁企业都是严重亏损的、高库存比比皆是,阻碍并购的问题并非在证监会的审核程序。像钢铁、汽车、水泥、船舶等这些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往往都是国企,而国企的并购往往会牵涉到当地政府利益,牵一发动全身,不少重组难以推动,因此分道制对该行业实质性的影响有限。

[作者: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