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问题
在“××资本”“××创投”遍地开花以前,PE、VC和对冲基金一样,仿佛金融世界的皇冠,是最牛的人才去做的事,而且通常有“做PE的看不上做投行的,做投行的看不上做咨询的”一说。
全民PE不过是近两年之内的事。三年前,连中信产业基金都募资难。两年之内,满世界都看到PE、VC合伙人,阿猫阿狗都拿着一张“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的名片。这样的职位,到底含金量几何?
“投资经理”好比PE、VC公司的“工蚁”,做着最基础的工作:满世界出差,寻找和初步接洽投资标的,把通过初选的公司做成PPT交给上层,最后就算这个公司成为经典投资,他们也不能把其写入自己的简历。读者可以想象一下,以前坐在电视机前看超女海选的场景,看几十个一百个,还一边磕着瓜子一边笑;看到第一千个时,是不是无论如何都想换台?
所以,当你知道投资经理的底薪不过一万时,是不是觉得这也就是“辛苦钱”?是的,投资经理工资一万,是很多人民币基金的通行做法。好在这一万只是工资,他们还会有一笔年终奖,年终奖可能跟职位,以及今年投的项目有关。有作风彪悍的人民币基金,只要投资经理把钱投出去,能否退出不管,最终这个团队能拿到投资额千分之三到四的奖金。所以,这两年的良好光景下,很多投资经理的奖金,比工资还高。
再就是传说中的“退出利润分红”和“跟投收益”。前者类似于外资基金的Carried Interest,即当投资经理投的项目退出后,基金会将净利润的一部分分给投资经理团队。一家大型人民币基金人士告诉记者,他们公司奖励的比例是净利润的2%。
排名前二十的外资基金,给投资经理开出的底薪不低于30万,这仅仅是工资;在年景好时同样还有丰厚的奖金。顶级外资基金可能会给有经验的投资经理50万年薪,这两年,会再给12个月的年终奖,投资经理就能实质“年薪百万”。有些顶级人民币基金,在薪水上,跟顶级外资基金持平。他们处于PE的金字塔顶端,其投资经理的待遇亦然。
PE规模
目前全球包括中国在内已存在三大融资手段,一是银行贷款,这是社会融资的主体,在中国占融资总额的90%以上,二是资本市场的IPO。除了银行信贷和IPO以外,在“十二五”时期,随着股权投资基金整体规模的增大,其将成为第三大常规融资方式。
如果说PE从1999年到2009年10年发展很快,但也只是12%,但去年一年新募集的基金的数量和金额都创历史最高,数量增长了170%,金额增长了113%。预期未来五年中国PE规模将上升至万亿。
而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多次易稿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草案目前已经完成,正在等待国务院审批。
有关人士建议,应该尽快的制定股权投资基金的主体法,把这个《公司法》、《信托法》、《合伙企业法》、《税法》、《合同法》、《证券投资法》等有关私募基金的整合起来,这样可能更有针对性,另外,加快制定商业银行参与股权基金的办法。
马云错了
马云一方,系阿里巴巴集团小股东,但又是管理控制者。此番转让操作始于2009年6月,终于2010年8月。转让低价而且秘密,如今木已成舟。
作为共持股阿里巴巴集团70%股份的两大主要股东,美国雅虎和日本软银面对既成事实,只有两种选择:或者坐下来与马云签城下之盟,寻求补偿;或者走法律程序,起诉马云及阿里巴巴管理层恶意侵害股东权益,要求恢复原状。现在,雅虎选择的是第一条路,软银则拒绝表态也拒绝参加谈判,仍留有后手。
此事件最终如何落幕仍有悬念,但其中的是非曲直,公众已有评判。我们赞同多数人的看法,认为马云错了。错在违背了支撑市场经济的契约原则,其后果不可小视。
即便事后补偿协议最终达成并得到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的同意,仍不能改变一个基本事实:管理层的单方面行动没有遵守股东之间、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契约,违反了商业社会的基本原则。契约意味着诚信。违背契约导致极大不公正,伤害企业之本。正因此,马云此次错误的代价,不仅是积累多年的个人国际声誉,还包括阿里巴巴潜在的长远发展机遇。
当然不能把此次马云之过,简单归咎于个人品性。考其人生轨迹,马云属于信誉良好的企业家,而此次在“支付宝事件”中跌破底线,直接外因正在于央行第三方支付政策的迟疑、含混与欠开放。
进一步说,契约自我执行有赖于完善的制度安排。中国悠久的商业传统不幸被计划经济中断,建设市场经济时日尚短,相关制度安排任重而道远。在契约遭到违反时,必须有外部的调停者、仲裁者直至司法强制力来支持。这正显示出法治对于市场经济的基础作用。如果今后软银或雅虎对马云提起诉讼,中国司法当局的公正性将面临考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