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网站-协会动态-协会公告

长沙县乡村振兴引导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募公告

发表于2021年7月19日 已阅读7074次

为推进长沙县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长沙县乡村振兴重点相关产业,支持长沙县县域经济发展,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委托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开展基金管理人招募、评审、核实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基金管理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名称及规模

1.基金名称:长沙县乡村振兴引导投资基金(暂定名,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基金类型:有限合伙制。

3.基金总规模:2亿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县。

二、基金投资方向及范围

1.投资方向:主要投资于乡村振兴农业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重点投资于管理团队优秀、市场前景广阔、商业模式清晰、技术水平先进、自主创新、高成长性农业企业。

2.投资范围:不低于基金规模的60%投资于长沙县内。

三、基金出资金额及比例

长沙县政府财政出资比例为30%,其余的70%由基金管理人向社会资本募集(社会资本方1个或多个),其中普通合伙人出资合计不低于1%。

四、基金存续期限

基金存续期不超过7年,其中投资期为3年,回收期为4年,首期资金原则上两年内投完,自基金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期3次,每次不超过1年。

五、申报条件

1.管理机构具有国家规定的基金管理资质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企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具有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管理经验的优先。

2.管理机构的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

3.管理机构实收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以实缴货币资本为准),有参与设立并管理不少于2支且累计管理基金实缴总规模不低于3亿元的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经验。

4.管理机构的核心管理团队内不少于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5.管理机构自2018年至今无司法机关和行业行政主管机关处罚等不良记录。

6.管理机构历史业绩中有通过IPO实现退出案例(含已上市未退出),在国内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拥有一定影响力,近两年在国内知名行业评选榜单(如清科、投中排行榜)中的机构优先。

7.管理机构承诺以自有资金在基金中出资20%(含)以上的优先。

六、遴选程序

1.遴选公告。本公告在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官网、微信官方公众号进行公告,公告期5天。(公告日期:2021年7月19日)

2.报送材料。报送材料(详见附件2)。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申报机构应在2021年7月26日下午5:00前,向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联系方式见下文)提交相关材料。

3.材料初审。成立初审小组,成员由协会专家和政府代表组成。小组依据申报材料对全部申报机构从专业背景、历史业绩、管理能力、募资能力以及投标方案内容等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标准详见附件),形成初审意见并确定1-5家申报单位进入核实调查环节。

4.核实调查。协会组织对入选申报机构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调查。

5.专家评审。协会组织评审委员会,邀请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行业专家等五位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经过核实调查且符合审核条件的申报机构进行资料评审。专家评审采用评议申报材料的形式,基于申报机构的申报材料的内容,按评选标准进行评价(标准详见附件),按综合得分进行排名。由评审委员会给出基金管理人候选机构名单建议,形成《长沙县乡村振兴引导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募及遴选初审工作报告》。

6.结果公示。协会将遴选出的基金管理机构名单通过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官网、微信官方公众号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有异议的,启动相关调查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基金管理机构。

七、报名方式

请于2021年7月26日下午5:00前将报名资料按附件要求以邮件形式发送至:hnpea888@126.com,同时将盖章的纸质版资料报送至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地址:长沙市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大厦A栋1813室),申报机构应对申报表填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联系人:杨帆(13677337737)  胡小娥(13873146844)  

联系电话: 0731-88862681

八、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长沙县乡村振兴引导投资基金

1.《长沙县乡村振兴引导投资基金管理人申请材料目录》

2.《长沙县乡村振兴引导投资基金管理人申报表》

3.《长沙县乡村振兴引导投资基金设立材料清单》

4.《申请机构已投资企业列表》

5.《申请机构管理基金情况表》

6.《申请机构管理团队投资情况表》

7.《基金投资人出资承诺函》

九、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2.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遴选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核实调查等程序来确定最终入选机构及运营管理团队。

4.遴选评定委员会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1:评分方法及标准

附件2:申报材料

 

 

湖南省股权投资协会

2021年7月19日

 

发表评论